广告营销的“七宗罪”

如果我们犯了这些“罪”,轻则被吐槽,重则关门大吉,获牢狱之灾,望警戒。

图片素材来自豆瓣LoVe

 

广告营销做的好,会扩大产品的销售,提高企业的知名度、美誉度和影响力。相反,就是在消耗品牌价值,带来负增长。为了避免不当的广告营销,小派结合热门案例,试着梳理了广告营销里的“七宗罪”以飨派友,有则改之,无则加勉。

 

一、负能量

 

“负能量”,广告营销里妥妥的“七宗罪”之首,下面两支广告,大家对比感受下。

 

SK-II:“她最后去了相亲角”

 

 

 

Microsoft : Women's Day

 

 

 

你更喜欢上面哪支广告?SK-II那支广告表达了什么?你从中感受到了多少正能量?从这两支广告中,大家对“七宗罪”之首——“负能量”不知有何体会没?同时也分享下面一段供大家参考。

 

《SK-II:“她最后去了相亲角”》最初的强烈反响冷却之后,批评的声音开始涌现。最引人瞩目的要数国内线上广告杂志平台数英网近日发布的文章,该媒体对此事进行的大胆剖析,指出了片子的论调言不由衷。作者顾映映认为,片中的女性根本不能称为女强人,因为真正的女强人根本就不会去在意别人的眼光跟评价。独立自信的真正意义是不需要向任何人道歉。她说,“剩女”也好,已婚女性也好,都没有什么光荣不光荣一说。那些点赞、分享、称赞这部片子的人,就如同他们的父母一样,还活在时代的禁锢下。

 

—— SHP+ 李媛 “剩女”大片并未打动所有人

 

二、盗版

 

2016世界知识产权日主题海报

 

把“盗版”列为广告营销“七宗罪”之一,相信大家没有什么疑问。今天你盗版了别人,滋养了盗版之风,明天别人很可能就盗版你,最终害人害己。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越来越健全的现在,小心因盗版而吃官司,坐牢,公司倒闭……

 

三、虚伪

 

图片来自网络,作者未知

 

很多广告,华而不实,极不真诚,所以小派把“虚伪”也列为我们广告营销“七宗罪”之一。上月底,杜蕾斯三小时直播只放了一个屁就犯了该“罪”。

 

创意确实比较难,但是至少我们可以多点真诚。:)

 

四、粗俗

 

在这个“娱乐至死”的年代,小派认为“粗俗”是广告营销的“七宗罪”之一。

 

下面这组广告大家很熟悉吧?

 

图片来自“一品内容官”

 

“今日头条”分众合集:今天等电梯

 

 

 

小派不才,不敢轻易对这个据说1亿大手笔投放的鬼畜广告说好坏,但是我很赞成“时趣”李怡所说:“今日头条的广告不够优雅:一亿元的投放,通过巨大的媒介投放,传递简单粗暴但没什么意义的创意内容,重复给消费者洗脑 —— 这土豪式的追求曝光和记忆度的传播,却完全没有说清楚:你是谁?你和别人有什么区别?为什么我应该下载你?”

 

广告走娱乐化路线没有错,但是请注意节操,不要犯“粗俗”罪。

 

 

五、作秀

 

作秀是广告营销的的常见“罪”,特别是公益作秀。

 

本月初,朋友圈被一个正能量的广告刷屏了就是这个▼

 

 

但是紧接着遭到了许多网友的质疑,经深扒后,发现这只是链家喊出来了一个空口号。比如链家网点不到警察叔叔的十分之一,为什么非要去找链家的门店呢?儿童易走失地与链家覆盖区域几乎无重合;走失的儿童年龄较小,几乎不认识“链”字;链家合作对象“CCSER儿童失踪预警平台”上线时间短、用户体验差、缺乏官方背景;门口贴个海报就完事啦?相关运营制度建了没?营销so easy呀……

 

我们乐于看到公益与商业的结合,但是不希望看到这种沽名钓誉的作秀。

 

六、跟风

 

关于“跟风”这一“罪”,最常见的表现之一就是盲目追热点,比如还是就上面的例子说,继链家之后,多家企业都开了儿童守护站?拿失联儿童做营销太无良!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盲目跟风追热点就像追腐肉的苍蝇,切勿犯“跟风”罪。

 

七、肤浅

 

广告如果没有洞察,或者洞察不深刻,即犯“肤浅”罪。

 

 

 

上周末母亲节,很多广告只是歌颂母亲对子女无私的奉献,感觉把母亲当作了保姆,立意不是很深刻。小派认为,母亲伟大的一面不只是对我们的悉心呵护,母亲的坚强和柔软更是我们成长路上的精神养料,所以相对@人民日报 的母亲节微博,我更喜欢@中国国际航空 的。

 

从“负能量”、“盗版”到“肤浅”,上面是小派列举的广告营销“七宗罪”。如果我们犯了这些“罪”,轻则被吐槽,重则关门大吉,获牢狱之灾,望警戒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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